促進就業穩定類(共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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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內容: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號)
執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來源:國家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聯系電話:023-67821165
2.
政策內容: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按規定參加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累計享受3次職業培訓補貼后,不再享受就業補助資金列支的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依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4〕13號)
執行期限:2024年5月13日-新政策出臺
政策來源:市級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
聯系電話:023-67813011
3.
政策內容: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個人申請最高3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 50%的財政貼息。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貼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政策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3〕75號)
政策來源:國家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
聯系電話:023-6781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