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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區委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2.承擔全區教育體制改革的職責,負責中小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3.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職責。負責義務教育的管理指導,組織實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地區傾斜的政策措施,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導責任。協調、服務在區高校工作。
4.負責教育督導和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
5.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管理、指導社區教育工作。
6.承擔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職責,組織、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和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承擔教育資助、援助的管理工作。
7.負責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規范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職責。
8.指導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素質教育等工作。
9.承擔全區教師管理職責,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管理、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工作。
10.承擔學歷教育和學籍管理工作的職責。
11.統籌管理中小學校的招生工作。承擔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職責。管理發放學歷證書和培訓證書。
12.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13.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和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14.承擔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職責。管理、指導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產業、勤工儉學、學校后勤工作。
15.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法制工作。
16.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牽頭負責全區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委機關重要政務、事務。擬訂全局性重要文稿、年度及月份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會務工作。負責重大決議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公文運轉和管理、印章管理、機要通信、保密、檔案和綜合性教育信息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承辦辦公自動化工作。承辦有關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后勤服務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修志工作。負責教委機關值班安排、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協調、服務在區高校工作。
(二)人事科:管理、指導教育系統人事、人才的工作。承辦教育系統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師范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承擔教師招聘、人才引進工作,組織教育系統人事調配、教師交流工作。承辦教職工工資、福利管理和工資統發工作。承辦新聘教師轉正定級和教職工社會保險工作。指導、督促學校依法落實教師待遇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管理、指導教育系統一般離退休人員工作。辦理教職工撫恤工作及遺屬補助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崗位設置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學校制定并落實收入分配辦法。管理、指導教職工考核、晉級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和優秀教師等各類榮譽的評選推薦工作。牽頭對一般教職工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理。管理、指導中小學在職教師的學歷培訓、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在職、離退休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組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辦教委機關一般行政干部的管理、考核、統計、培訓等人事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重慶市渝北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全區中小學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推進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實施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管理、指導學校德育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校課程與教材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招生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生考試考核工作。管理中小學學生學籍工作。負責畢業證書發放工作。管理、指導中小學科技教育、人口教育、國防教育、環境教育等學生專題教育。指導監督民辦中小學教育教學業務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和知識產權工作。牽頭文明城區建設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教育教學方面違規行為的調查核實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工作。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承擔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職責。管理發放學歷證書和培訓證書。
(四)學前教育科:承擔全區幼兒園的管理、指導工作,推進學前教育發展。指導、監督幼兒園的教育教學業務工作。負責幼兒園辦園違規行為的調查核實工作。組織、指導幼兒園招生工作。管理幼兒學籍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職成教育與民辦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負責牽頭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行行政審批服務集中辦理,優化提升服務窗口“一站式”功能,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負責民辦學校、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承擔全區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管理指導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和社區學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學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基礎能力、專業設置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指導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的結合。承擔區內民辦學歷學校、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管理指導工作。統籌協調推進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管理,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的重大問題。
(六)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管理、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改革和課外體育活動、課余訓練工作。組織、管理全區性學生體育考試、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活動,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組隊參加區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比賽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和民防教育、軍訓及兵役登記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負責城區學校創衛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防疫和學生體質健康檢測工作。會同衛生部門指導全區學校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控工作。
(七)規劃建設科 :組織擬訂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布點規劃,監督執行情況。管理、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安排和爭取學?;▽?詈唾浛?。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校舍安全排查、鑒定、整治工作。指導全區公辦學校閑置校產管理。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基建項目計劃,指導學校開展基建項目立項、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和驗收。協調教育系統校地校舍兩證辦理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住房制度改革、素質教育基地建設工作。
(八)組織干部科: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各中小學、幼兒園等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等工作。承辦區委教育工委黨務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教育系統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交流和培訓等工作。指導下屬黨組織(含民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發展工作以及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負責下屬黨組織(含民辦)黨費的收繳和黨內統計工作。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教育系統區管干部進行考核、晉升、培訓和民主評議。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區管離退休干部工作。
(九)安全穩定管理科:管理、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法制工作。統籌協調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的處置。收集處理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信息。指導教育系統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范體系,負責教育系統穩定、防災減災、治安保衛等安全穩定工作的預案制定和考核。督促、指導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督促、指導全區學校校園監控設施設備的安裝、維護和使用。協調相關部門整治校園周邊環境。負責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防邪教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指導學校校車安全管理。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的受理。負責教育綜合執法,統一行使教育相關行政執法權。
(十)財務科:承擔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教育事業費、離退休經費、專項經費、醫療保險費、房改等經費。編制、審核教育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負責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并監督資本運營。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公用經費定額、學費、住宿費和代收費標準。管理、監督、指導教育系統財務、會計和收費工作。負責對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崗位業務培訓工作和對財務負責人提出任免建議。牽頭負責教育系統的扶貧工作。牽頭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各種財政收據的訂領、保管、發放、回收工作。指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十一)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承擔全區教育督導的管理、指導職能。負責對本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本區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制定地方教育督導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負責全區責任督學監督管理和考核,管理、指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對本區其他教育教學機構(含民辦)實施督導。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辦理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有關督導工作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