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日前,渝北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政府持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建設,力求在破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為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落實困難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托底保障的重點任務,強化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機制,渝北區對標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2〕116 號)文件要求,起草了本實施意見。
二、明確救助對象類別
(一)特困人員;
(二)低保對象;
(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四)返貧致貧人口;
(五)納入監測范圍內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
(六)不符合特困、低保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確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即“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對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救助。
三、主要政策依據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2〕116號)。
四、文件主要內容
(一)資助參保
1.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一檔的,對特困人員按照個人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按照 90%給予定額資助,對返貧致貧人口、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按照70%給予定額資助。
2.以上救助對象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二檔的,統一按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100%給予資助。
3.醫療救助對象享受資助參保的標準,按參保繳費時的最高救助標準進行救助,若享受資助參保后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差額資助。
典型案例:重慶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350元/人,二檔725元/人。唐某為我區低保對象,如其參加我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根據政策規定按照一檔繳費標準90%給予定額補助,即315元的定額資助,個人實際只需要繳納35元的參保費用;如參加我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則按照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100%給予資助,即350元的定額資助,個人實際需要繳納375元的參保費用。
(二)大病保險減負
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實行大病保險“一升一降一取消”: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不設封頂線。
(三)特殊疾病醫療救助
1.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乳腺癌、宮頸癌、嚴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腦、腎)、再生障礙性貧血、終末期腎病(尿毒癥)、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腎移植前透析和手術后抗排異治療、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重癥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貧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癥、躁狂癥、焦慮癥等共26類疾病納入特殊疾病醫療救助范圍。
2.特殊疾病根據全市統一政策規定實行動態調整。
3.上述特殊疾病,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按75%的比例救助;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象按70%的比例救助。
4.特殊疾病醫療救助年度救助限額不高于12萬元/人。
(四)大額費用醫療救助
1.救助對象患特殊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一次性住院發生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超過3萬元的,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政策范圍內費用,按上述特殊疾病的救助比例給予救助。
2.大額費用醫療救助年度救助限額不高于6萬元/人。
(五)兜底傾斜救助
1.規范轉診且在市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給予傾斜救助。
2.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一次性就醫(不含普通門診)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超過3000元的費用,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按60%的比例救助。
3.兜底傾斜救助年度救助限額不高于2萬元/人。
典型案例:江某為我區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因病在我區某二級醫院住院,總費用52000元,其中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為50000元,出院結算時,享受報銷情況如下:
一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金額=(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起付線)×報銷比例=(50000-300)×70%=34790元;
二是大額費用醫療救助=醫保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大額費用醫療救助報銷比例=(50000-34790)×70%=10647元;
三是傾斜救助=(余下醫保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起付線元)×傾斜救助報銷比例=[(50000-34790-10647)-3000]×60%=937.8元。
綜上,江某本次住院發生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為50000元,共報銷費用46374.8元。
(六)優化經辦服務
1.暢通醫療救助申請渠道,增強救助實效性。已認定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返貧致貧人口、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直接獲得醫療救助。
2.推動基本醫保和醫療救助服務融合,實現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
3.經基層首診轉診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返貧致貧人口,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實行“先診療后付費”,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五、政策施行日期
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區政府明確的其他救助對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實施救助。

